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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5月29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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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奉化区首届村社党组织书记 “金雁奖”“银雁奖”拟获评人员名单公示通告

    经区委研究,决定将拟获评“金雁奖”“银雁奖”的13名村社党组织书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在公示期限内,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来人、来信、来电和发电子邮件,向区委组织部组织科反映(联系电话:88588308;通讯地址:奉化区锦屏南路1号;邮政编码:315500;电子邮件信箱:fhzzbzzk@163.com)。

    2.反映情况要本着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有明确具体的内容,不能借机诽谤诬告。为便于调查核实,来信请署名、来电请说明真实身份及联系电话,我们将做好保密工作。

    3.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2018年5月29日起至6月4日止。值班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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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