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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5月31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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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亮剑 严惩环境违法行为

    􀴁记者 蒋凯

    通讯员 单碧芬

    本报讯 近年来,区环保局始终保持环保执法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让破坏生态环境者付出沉重代价。今年1至5月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8起。

    1月22日,环保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城区一家企业在“气动配件生产项目”配套环保设施未建成的情况下,擅自投入生产。该行为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之规定。区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对该企业作出罚款24万元的行政处罚。

    2月1日,环保执法人员在奉化某机械厂检查时,发现该企业生产中有废水未经处理外排的现象。执法人员在废水排放口采样两瓶。所采水样经区环境保护监测站检测,PH为12.47,化学需氧量浓度1500mg/L,PH和化学需氧量浓度均超排放标准。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之规定。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对该企业作出罚款12.4万元的行政处罚。

    在严惩违法行为的同时,区环保局首创“环保知识大课堂”“一企一信”和“聚焦环境·奉化环保议事厅”等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平台,营造全社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提高企业的环保法律意识,落实企业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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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