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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5月31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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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下的村庄发展

    􀴁王政

    党的“十九大”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这是“两步走”新方略的重要支撑之一,充分体现了乡村建设发展在中国梦实现中的分量,体现出我党对发展的全面认识。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村发展将会是怎样的状态,应当是广泛关注的话题。本人以为,未来的乡村发展将会有以下的预期。

    一、“城乡一体化”发展将成为主要模式

    一定区域范围内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以及产业结构的调整等重要表现是城市化,城市化把传统以农业为主乡村型社会逐渐转变为向以工业(第二产业)和服务业(第三产业)等非农产业为主的现代城市型社会,导致乡村人口转移至城镇,从而使城乡空间划分中乡村空间的占比越来越少,并村民市民化。这一过程导致了部分村庄的消失,又赋予剩下的村庄更多的城市化痕迹,使城乡空间的联系加强、发展的差别缩小,呈现出“城乡一体化”的状态。

    (一)城乡空间联系加强。城乡间的交通将面临新的提升,乡道网络化水平、投入水平要有提高,乡村出行的机动化率、村庄配套停车问题将引人关注;村庄空间形态与城市空间景观的呼应关系将更为有机。城乡空间结构的“扁平化”让城市可以直接与村庄对话,村庄发展趋向两极化:村庄城市化、村庄特色化。

    建议:加强城乡交通互动建设,加强村庄特色指引。

    (二)乡村公共服务更多地依赖城市。城市将更好地承担服务农业的作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提升。部分城市设施趋区域化,污水处理、供水、能源及信息供给城乡统筹一体,快速的城乡交通,将让村民在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设施享受上同等居民待遇。

    建议:以县域为单位,努力平衡城乡居民公共服务待遇。

    (三)乡村的生态、人文环境成为城市的游憩功能载体。随着城市居民生活需求的升级变化,城市本身的游憩设施已经呈现不平衡、不均匀的状态,而乡村的生态、人文环境无疑是最佳补充选择——城市需要乡村空间。乡村振兴条件下两方面都会有所促进,乡村的生态、人文环境的提升将吸引更多的城市居民来乡村游憩,而游憩功能反过来为乡村注入新的振兴活力。

    建议:部分农村环境按城市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方式来打造。

    (四)城乡人口的通勤水平提高。村庄品质提升吸引返乡人口,村庄产业吸引专业人员、旅游人口。

    建议:加强农村环境整治提升工作。

    二、乡村产业发展趋多重化

    瞄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目标,在乡村振兴的背景下,未来乡村的农业产业将更趋精细化、特色化、规模化、信息化;乡村自然环境、历史文化、传统作坊工业将在全域旅游条件下唤发新的活力;民宿将作为农村产业的重要组成。

    (一)要求有限的土地有更多的产出,农业必须走精细化发展道路,使生产的方式、生产的流程、产品的品质精细化,并解决长期来人民群众对农产品不信任问题;农业产业对乡村振兴的支撑要求还体现在其必须走特色化、规模化的道路,因为只有特色化、规模化才可做大做强农业,才能担当振兴要求;另外,在生产环节、流通环节,实现农业信息化与现代农业科学技术和管理能力及市场的有效对接,切实把科技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全要素提高生产率,为农民增收拓展新的空间这也将成为常态要求。

    建议:切实加强农业政策引导和科技投入。

    (二)全域旅游条件下的新活力。全域旅游条件下,由于设施的改善和信息的发布,零星的旅游资源就可串联并举,形成一种新的态势,这就为农村发展旅游带来了新机遇。乡村的自然环境、历史文化、传统作坊工业等对城市居民是一种“不一样的感觉”,有别与城市空间,散布的资源单个没有力量,抱团却成了宝贝。

    建议:多组织一些民俗活动。

    (三)民宿将作为农村产业。

    建议:规范民宿建设、运行管理,严禁工商资本攫取农村发展利益;并加强农民建房工作引导。

    三、村民自治将主导村庄的规划建设

    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村民自治是村庄规划建设必须遵守的法律前提,但目前在村庄的规划建设中尚存在许多与之平行的法规,如《村镇规划标准》《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浙江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浙江省村庄整治规划技术导则》《美丽乡村建设规范》《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一方面是相关法规在村庄的规划建设中,特别在规范村民的建设行为中产生了积极的作用,另一方面也带来了村庄建设同质化,相关法规落实困难的问题。

    (一)村级民主建设进入新的阶段。农村权力垄断机制日益淡化,权力分享机制正在加强,村民自治受到法律的保护更加有力,为村庄规划建设提供了决策的机制保障。村民对村庄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较以往拥有更多的话语权、知情权、参与决策权。从而使村庄规划建设有更加广泛的认同和适应性。

    建议:加强村民法律素质提升工作。

    (二)特色村落风貌的保护建设要求。村民自治的结果映射的是村落的整体文化,代表大多数村民的价值判断。村落风貌抛开村庄建设规划中外加的法规干预,基本就是村庄的特色风貌。

    建议:给村庄规划建设更多的自由权。

    (三)村庄规划建设的具体要求。从村庄建设的具体操作实际看相关法规对村庄建设的要求偏高,导致村庄规划建设的成本提高;且相关的土地法规与城乡建设法规相互牵扯,影响了规划建设的效率;部分规定对农村实际不够贴切又导致了法规的约束性减弱,违背了制订法规的本意。

    建议:开展村庄规划建设的村民自治试点工作。

    结语

    村庄在我国社会、经济、环境中有着基础的重要地位,过去、现在及将来其作用不可动摇。村庄发展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必须把握发展脉络,引导村庄发展。同时村庄发展需要“润物细无声”的多重努力。在党的“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的村庄将迎来新的发展。

    作者系区规划分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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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