邬一波 区国税局始终高度重视教育培训工作,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注重“四个三”集成(即“四个三”工作法),着力更新培训思维,注重教育培训效果,规范教育培训管理,有力促进了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一、“四个三”工作法在基层教育培训工作中的实践 (一)教育培训思维集成,厘清“三个关系” “统”“分”结合,明晰教育培训职责。区局党组履行好教育培训工作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人事教育部门承担教育培训工作的整体规划、指导实施、协调服务等职能;各科室部门及基层局提出培训需求开展实施教育培训具体工作,形成培训合力。 “谋”“行”并重,落实教育培训实施。坚持深入开展培训需求调查,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需什么、训什么”原则,设计教育培训项目;坚持按照培训方案的要求精心组织实施,严肃培训纪律,严格培训考勤,从细节入手、抓好落实教育培训项目实施。 “点”“面”相融,确保教育培训质量。认真组织落实全员分级分类教育培训,促进干部队伍整体素质能力的全面提升。同时,针对性抓好领导干部、业务骨干及年龄偏大干部和新录用干部等教育培训的焦点重点难点,着力提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二)教育培训模式集成,做到“三个结合” “新”“老”结合。推行“教练式双赢练兵法”,将传统的“师带徒”“导师制”活动进一步升级,即选教练(一般为中年干部)以老带新、以熟带生、手把手辅导“兵”(一般为青年干部)学习业务知识、实践具体操作,“教练”要对“兵”的学习情况、能力提升负责,“兵”也要反哺教练,促进相互提高。 “学”“训”结合。借助周一夜学堂、青年读书会、集中培训、主题讲座、网络在线教学、“青穗工程”微信学习群等平台,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税收知识竞赛、业务比武、晨会午学、现场案评等活动。倡导每位干部职工,特别是中层领导干部身上多一点书卷气。 “税”“校”结合。组建“北斗星”兼职讲师团,成员包括税收业务、行政管理、纳税服务、红色宣讲、信息技术类等优秀专业人才20余人,其中3人为宁波税务干部学校兼职教师。借助江苏税校、浙江大学、浙江财大、宁波大学师资力量,聘请高校教授开设国税大讲堂,利用“互联网+”,拓展教育培训空间。 (三)教育培训效果集成,体现“三个突出” 突出教育培训的实用性。大力推进“助小人物出彩、找小需求暖心、让小创意闪光、推小典型示范、搞小活动聚力”“五小”创建活动,实施办公室“5S”管理,开展“家属助廉”“廉政家访”“家书万金”系列活动,落细落小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文化国税建设示范点,城区分局“六德之家”、溪口分局“家文化”和莼湖分局“税·水”文化均成效明显。 突出教育培训的层次性。坚持“按需施训、因人施教”的原则,根据工作实际与干部自身岗位特点和教育培训需求,着力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注重领导干部领导能力、管理水平的提高,注重一般干部和税收助征员通用能力、业务知识与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 突出教育培训的系统性。采用“线上+线下”双线并行、“自学+互助”双轮驱动、“内练+外训”双向提升的培训方式,通过理论与实践案例、授课与试题测试相结合的方式,助力干部学习提升。在宁波市国税系统“业务大比武”中区局荣获集体二等奖,14名干部获得“专业骨干”“岗位能手”荣誉称号。 (四)教育培训管理集成,完善“三个制度” 完善教育培训激励奖惩机制。制定《干部教育培训积分管理办法》,自主开发了“教育培训积分管理系统”,对参加学历教育、“三师”资格考试、各类竞赛活动的干部进行积分累加,每年终对教育培训积分考核前十名的干部授予“学习标兵”称号。推行《“同心同行”青年干部职业生涯规划实施方案》《青年干部“青穗成才”工程方案》,全局形成“一生向上、一心向善”的氛围。 完善教育培训监督考评制度。依托数字人事,建立干部教育培训电子档案,形成动态管理数据库。实行培训跟班制度,把培训考试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以考核考评督促培训任务落到实处。此外,区局教育培训领导小组对培训工作进行经常性检查指导,使教育培训管理更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完善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干部教育培训项目管理办法》《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干部教育培训费管理办法》,严格规范和控制培训经费支出范围和开支标准,节约培训成本,保证培训质量。区局监察室对每年的培训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内部审计。 二、基层教育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尽管我们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作了一些探索与实践,但仍然存在问题与不足。 一是培训需求欠缺科学分析。一般通过制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确定当年培训要点,主要围绕单位、科室工作中心和计划,较少参考干部个体的培训意愿和需求,容易导致培训内容缺乏针对性。二是培训内容欠缺实际实践。由于国税部门的特殊性,当前教育培训以税收业务为主,辅以理论培训、道德教育、文体活动等。对干部综合素质、实践能力的培养关注较少。三是教育培训欠缺跟踪评估。当前教育培训往往注重中间过程,对后续效果缺乏系统、完整的跟踪和量化评估,对培训的长期作用和效果关注不够。 三、推进基层教育培训工作向纵深发展的思考 推进教育培训工作,要突出干部在教育培训中的主体地位,持续注重“四个三”集成,强化教育培训需求导向,创新教育培训方式。 (一)发挥教育培训的基础性作用,解决好“为什么学”的问题。转变教育培训主体。由施教方为主体向税务干部为主体转变,逐步建立体现干部独立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主体教育管理模式。转变教育学习观念。由阶段学习向终身学习转变,强化“终身学习”理念。转变教育培训模式。由知识型教育向素质型教育转变,建立以促进干部全面发展为目标,以培养干部创新精神、工作能力和综合素养为重点的教育培训模式。 (二)发挥教育培训的导向性作用,解决好“怎么样学”的问题。深入基层、深入实际,了解干部需求,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培训项目设计。强化党性修养“必修课”、理论研究“重点课”、综合知识“基础课”、税收业务“专业课”,提升培训实效性。依托中国税务网络大学、税务干部学校、税务实训基地等,努力搭建一个线上线下双轮驱动,集网训、校训、实训一体化教育培训平台。 (三)发挥教育培训的实践性作用,解决好“学有成效”的问题。一加大跟踪问效管理的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培训活动中的薄弱环节与存在问题,适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把提出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贯穿教育培训全过程,实现学习理论知识与培训业务技能、传授实用技术与明确政策任务有机结合。坚持教育培训过程监督与结果运用相结合,推进教学质量评估体系建设,构建科学化、长效化教育培训机制。 作者系区国税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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