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此事处理的过程来看,至少存在三个问题:其一,综合行政执法局队员为何在接到指令后才赶往现场处理?是平时没有巡查,还是巡查如走马观花?其二,处理过程中为何只是机械地将指示牌扶正?类似现象是否一直存在于日常工作?其三,事后为何只将指示牌移走?难道裸露在草坪上的铁架不属于城市管理范畴? 指示牌的三次“经历”,看似城市管理中的一个小问题,但其暴露出来的是个别机关工作人员长期以来不用心工作的习惯养成,是作风建设的大问题。相信不光是综合行政执法局,每个部门都有类似的事情和人员存在。 事件发生后,区作风办立即牵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全体班子成员现场办公,看似“小题大做”,实则“亡羊补牢”。因为作风上的“小问题”可能酿成“大祸端”。要想杜绝这种作风上的“小问题”,不仅需要每一个党员干部、机关人员树立为民意识,时刻对照“庸懒散”等作风之弊,从细微之处改作风,还需要从制度层面入手,不断对其“提领子”“拉袖子”,使其及时“收心归位”,展现出良好的工作面貌。 作风建设必须“小题大做”。只有强化作风建设无小事的观念,从点滴小事做起,“严”字当头、“细”处较真、“实”处用功,从本职工作的每一个细节、从服务项目的每一个环节、从解决群众困难的每一件小事做起,才能养成经得住考验的过硬作风,并让好的作风成为一种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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