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袁伟鑫 通讯员 应伟健 王倩 本报讯 近日,西坞派出所接到线索,有人在岳林街道梅里达附近一单身公寓内吸食毒品,民警到现场检查后抓获2名吸毒人员。 经过调查,这些人员正在吸食一种叫做“蓝精灵”的新型毒品,其主要成分为“氟硝西泮”,属国家规定管制的第二类精神药品。根据掌握的情况,警方又成功抓获贩卖这类毒品的江某等3人。目前,江某以及另两名贩毒人员已被刑拘,案件还在侦办中。据了解,这起案件为我省首起贩吸毒品“氟硝西泮”案件。 据介绍,这种叫做“蓝精灵”的新型毒品,具有催眠、遗忘、镇定、松弛肌肉等作用,其中催眠和遗忘的作用尤为显著,与酒精合用时会出现过度镇静、错乱等反应,危害性较大。 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区公安分局积极开展涉毒打处、社会化管理服务、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管理和禁毒预防教育宣传等工作,开展2018禁毒两打两控行动、禁毒夏季攻势专项行动,共打处涉毒犯罪嫌疑人42名,破获6人以上涉毒团伙1个,3-5人涉毒团伙2个,破获公安部目标案件1起,查处吸毒人员139名,作出强制隔离戒毒措施4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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