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A2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dlrb
 
2018年07月07日 星期六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老小区房屋“常生病”

“国芳工作室”调解3起涉房纠纷

    􀴁记者 沈珞

    本报讯 房子住得久了,总会有一些问题,不少居民诉诸社区要求解决。这两天,岳林街道东升社区“国芳工作室”调解了3起涉房纠纷。

    7月3日中午,家住新丰小区一栋居民楼1楼的住户向社区反映,她家卫生间连着两三天漏水,她联系过楼上邻居,但因为邻居忙着搬家,未能联系上。社区党总支书记宋优春告诉记者,接居民反映后,她立刻打电话联系了2楼住户,当时该住户也没在小区,于是约定7月4日中午调解。当天,宋优春和居委会主任王旭、“国芳工作室”调解员傅国芳一起来到该居民楼。1楼住户称,几天来,用卫生间时经常被漏水淋到。征得住户同意后,傅国芳和王旭先是拆了浴霸,但没发现漏水痕迹,后拆了几块吊顶扣板,在2楼住户地漏处发现有漏水痕迹。经调解,2楼住户承担200元维修费。此时,该楼3楼住户告诉社区工作人员,他家也饱受漏水苦恼,3楼卫生间的漏水处位于4楼浴缸位置,傅国芳查看后建议4楼住户先用玻璃胶把浴缸周边封住,观察几天视情况再解决。双方表示接受。

    义门路一栋居民楼的外墙脱落问题,在7月4日也基本解决。6月1日,该楼一住户向社区反映,当天有大约1平方米的外墙脱落,砸到楼下停着的一辆车。虽然车辆没有损坏,但此事引起社区重视,傅国芳和两位社区领导到住宅楼查看情况并逐户沟通,建议1到5楼的住户集资修理外墙,其间有住户表示不理解,但经耐心劝说解释后,大家都同意分摊1300元维修费。社区将在这两天处理外墙面。

    傅国芳告诉记者,社区一些房龄二三十年的房子,时有漏水、外墙面脱落、下水道粪管阻塞等问题发生,其中对外墙渗漏等问题,住建部和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都有规定,前者规定外墙渗水保修期为5年,后者规定外墙渗水保修期不低于8年。由于老小区老房子超过保修期,问题都反映给社区,社区组织人员维修基本能解决,一般涉及楼群共有设施的,如群楼外墙脱落,需要维修,由住户共同承担维修费用。但实际处理中也有一些不愿承担的住户,因此,涉房纠纷关键是住户要统一思想。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奉化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