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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02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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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司机的举动有“意思”

被追尾后折树枝自制三角牌

    􀴁记者 毛超峥

    通讯员 邹千威 沈增波

    本报讯 7月31日早上6时47分,甬金高速往金华方向奉化境内处发生一起追尾事故,一辆集卡车撞上了另一辆因抛锚停在应急车道的集卡车,造成后车驾驶员头部受伤,而前车驾驶员在事故发生后的举动,让高速交警瞠目结舌。

    经询问,后车驾驶员姓井,从北仑出发前往嵊州,行驶至事故路段时有些疲劳,等他将注意力再次放到路面上时,方向已经打偏,一头撞上了前车,所幸驾驶室没有受到直接碰撞。井师傅头部被碎片划伤,经医院检查后没有大碍。

    交警调取了监控视频,发现前车司机苏师傅6时42分在事故路段应急车道停车,虽然开启了双跳灯,但未在车后放置三角牌。5分钟后发生了追尾事故,苏师傅才在车后放了一个白色水桶。之后,他先后两次翻过边护栏,折了几条树枝自制三角牌,并插在水桶中。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8条第1款规定,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后,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经交警认定,苏师傅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而井师傅因过度疲劳仍继续驾驶机动车造成事故,承担本次事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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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