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实验小学301班小记者 庄顺泽 我家养了一条小狗,它叫“嘟嘟”,因为它有一身淡棕色的毛,而且长得肥嘟嘟的,我还给它取了个外号“小肉包”。它有一张贪吃的小嘴,能闻千里之外味道的小鼻子,一双既水汪汪又呆萌的小眼睛,还有一条摇个不停的小尾巴,十分的可爱! “嘟嘟”很喜欢咬东西,如撕咬沙发上垂下来的布、放在鞋柜旁的拖鞋,甚至还会咬我的脚呢。记得有一次,我正坐在沙发上津津有味地看着故事书。此时,“敌军”发现“我方军营”,便冲了过来,对着我的脚就是狠狠一口,疼得我哇哇直叫。我低头一看,原来是“嘟嘟”,我想:好你个小家伙,竟敢咬你的“姑爷爷”,真是不想活了,看看我怎么修理你。正当我想修理它时,它似乎明白了我的想法——转身就跑。因为跑得太快,它摔了个大跟头,逗得我捧腹大笑,直不起腰来。 “嘟嘟”不仅喜欢咬东西,还十分淘气呢!有一次,我把它抱出来,让它在外面自己玩,我便去房间里拿本书。出来一看,它居然不见了,我四处寻找,突然听到妈妈大叫一声,我过去一看,呀!“嘟嘟”正在沙发上咬着布呢。原来,它趁我们不注意的时候,通过小椅子爬到沙发上去,开展“大规模破坏”行动,搞得沙发面目全非。当然,“嘟嘟”后来也没好果子吃——被妈妈打了一顿。这也算是它为自己的淘气付出的代价吧! 你喜欢可爱又可恨的“嘟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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