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许犇 通讯员 赵伊丽 8月5日是大堰镇“巾帼流动道德庭”“女庭长”王芬菊轮班接访的日子,她一早就来到由镇妇联、司法所共建的“巾帼流动道德总庭”里。仅半天时间,她在这个10余平方米的接访室里接待了5批村民。 “很多时候,村民间、家庭内都只是些小矛盾,耐心听他们倾诉,并适当加以开导,村民心里的‘疙瘩’也就解开了。”王芬菊告诉记者,但遇到当场无法妥善解决的问题,就会在事后登门了解详细情况,听取当事人双方想法,并采取合理合法的解决举措。特别是在跨村调解时,会让当事人自行选择他们认为信任的“女庭长”。 据了解,大堰镇“道德庭”目前已实现全镇41个村(居)全覆盖,至今已解决民间纠纷100余起。而“巾帼流动道德庭”作为各村“道德庭”的补充,在镇上设立一个“总庭”,在万竹、董李等片区,设立多个“分庭”,通过女性的柔性视角,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 像王芬菊这样的“女庭长”,在大堰镇还有3位,她们中间有退休老干部、老党员,还有大学生村官和农村妇联主席,大多对村内村民情况比较熟悉,热心参与社会事务,且自身政治素质较强,在村民间威信较高。从去年初设立“巾帼流动道德庭”以来,她们就积极参与到村民纠纷化解、婚姻关系调解、邻里矛盾缓解等社会事务中。仅今年就已参与婚姻家庭纠纷调解10余起,帮助村民化解纠纷20余起。 “女庭长”周亚芬今年在某村调解李姓家庭婚姻纠纷时,发现该家庭因夫妻经济纠纷导致长期分居,使得年仅6岁的孩子常年由祖父抚养,平日里性格孤僻。在调解过程中,周亚芬重点帮助夫妻两人理清“经济账”,明晰各自婚前婚后财务分配,并从孩子的角度劝和夫妻双方。与此同时,周亚芬积极与幼儿园园长沟通联系,争取老师对孩子多加关心引导,多方联系奉化滴水公益等团体与孩子结对帮扶,为孩子提供了一年2000元的爱心金。最终,夫妻双方在周亚芬的调和处理之下,认清各自在对孩子抚养上的缺失,在明确财务关系后,自愿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双方都表示以后会多花时间陪同孩子成长。 为扩充“女庭长”队伍力量,该镇还选拔配备了一批由各村妇联主席、社会热心人士等组成的“民情陪审员”,参与村情民意调查、村民纠纷化解、现场听审等环节,作为“女庭长”工作力量的有效补充。 7月初,王芬菊在调解一起家庭房产纠纷时,就在法律顾问、村干部、周边村民的积极帮助下,妥善化解了纠纷。据悉,纠纷当事人张女士是外嫁女,其丈夫多年外出未曾返家,故其丈夫亲戚提出要将房产收回的要求。王芬菊了解到此事后,会同镇司法所外聘法律顾问,就房产权属问题展开调查,通过村内群众口述,如实掌握了房产纠纷来龙去脉。在多次上门与当事人双方深入交谈,初步取得双方调解意愿后,王芬菊于前不久就该房产归属问题进行“公开审理”。在镇司法所法律顾问、当地村干部、周边村民的共同出庭见证下,对房产使用权、所有权进行了明晰,最大程度保障张姓女村民的经济权益,当事人双方当场认可“审理”结果,并在调解意向书上签字认同。 “很多矛盾的主体是女性,对于男性调解员,难免会在心理上产生不信任感。‘女庭长’却能取得当事人的心理认可,避免民事调解中不信任等负面因素。”该镇妇联负责人介绍,如今,该镇采用固定值班日和随机轮班日相结合方式,每月5日、15日、25日作为固定日,至少安排一名“女庭长”坐庭接访。遇有群众寻访突发事件,按就近从便原则指派“女庭长”第一时间到场,使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据悉,截至今年7月底,该镇初信初访比去年同期下降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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