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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13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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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天无理由退货如火如荼

“放心消费在浙江”奉化扬新风

    􀴁通讯员 孙幸尔

    本报讯 “以前在别的商场买东西,稍微有点不称心都不让退货,现在不一样了,无论商品有没有问题,只要拿过去,服务员都会很热心地接受退货,在实体店可以放心大胆购物了。”近日,正在奉化万达广场购物的陈爱林女士开心地说。这也是“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实行以来,奉化蔚然扬起的新风。

    根据现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网络购物实行七天无理由退货服务,但对于线下实体店购物的“无理由退换货”服务尚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而此次“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推行实体店的无理由退货承诺,让以往消费者被动的维权变成经营者主动保护消费者权益。企业承诺,相关部门监督。现如今这项政策已在奉化的各大超市得到了落实。

    奉化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运营经理李斌说:“商品质量与商户利益息息相关,也能提升品牌形象。我们场内有110家商户签订承诺书,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进行七天无理由退换货。”这些签署承诺的店铺门口,都会显眼地张贴放心消费创建标志。

    位于奉化中山西路的锦屏博士眼镜行老板方静珠说道:“我们曾有个客人买了副眼镜,回家后怎么戴都不舒服,又说不出原因。尽管如此,我们依然给他全额退款。后来,他反而更加放心地在我们这里购买,因为别家不给退换,我们给退,买着放心,还把他的朋友亲戚都介绍过来了。”

    随着放心消费在浙江的推广,发展的重点已从大型高端商场超市转向家门口的连锁便利店,让消费者走出家门、走出小区就能感受到放心消费。今年,我区广大经营者认识到了放心消费的重要性,争创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的积极性很高,踊跃报名,共申报了222家放心示范商店,3个放心示范区。

    区市场监管局党委委员王立海说:“‘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是省政府提出的十大民生实事工程之一,是实现美好生活需求的实质性举措,今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一定要一手抓创建、一手抓监管执法,努力维护好市场经济秩序,净化消费环境,让经营者获得更多经济效益,让消费者更加满意开心。”

    图为区市场监管局接消费者投诉,称其购买到了二手手机,工作人员赶往现场,进行情况调查。

    王婷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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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