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毛超峥 通讯员 黄星 朱俊飞 本报讯 8月21日下午,沈海高速上发生了一起车辆翻车事故,经过高速交警调查,发现此次事故原因与驾驶员的疏忽有关。 8月21日下午1时左右,邱师傅驾驶着刚买来才一天的长城皮卡车,行驶至G15沈海高速往宁波方向奉化服务区附近时左后方轮胎突然发生爆胎,由于皮卡车后方货物较多,车辆在剧烈颠簸之下翻倒在应急车道上,并且占据了一部分主车道,对车辆通行造成比较严重的影响。 事故发生后邱师傅向高速交警透露,买车的时候他感觉车子比较新,轮胎看起来也很好,试驾过后觉得车子没有任何问题,上路前就没对车子整个车况进行全面检查,“我还以为2014年出产的车子比较新不会出什么问题。”邱师傅懊恼地说道。 在事故处理后高速交警提醒邱师傅,买了二手车之后,最好对车辆做全面的检测和保养,尤其对轮胎要仔细观察磨损情况。特别是这辆车龄4年半的车子,车轮使用年限已达到极限(一般车辆的轮胎使用年限是3-5年),车辆行驶里程达到了7万公里(一般轮胎的使用公里数在6万公里),磨损标志已达到了极限程度,磨损严重,因此这起事故跟不及时更换轮胎存在着必然联系。 高速交警提醒出行的朋友,夏季高速公路爆胎情况频发,驾驶员一定要对车辆及时保养,如果真的遇到爆胎千万不要急打方向急踩刹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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