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奉化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区财政局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8年宁波市奉化区政府债务限额和地方政府债券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会议决定批准2018年奉化区政府债务限额为106亿元(一般债务限额61亿元、专项债务限额45亿元),比2017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11亿元。会议同意区人民政府提出的新增政府债券(置换债券和新增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分配方案和新增项目预算调整方案,决定批准区级预算调整方案。区政府要严格执行债务限额,依法依规加强债务管理,严控债务风险。 宁波市奉化区人大常委会 2018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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