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关春然 本报讯 “这件T恤是给我爸爸买的,万一他不喜欢,能不能来退啊?”“当然可以,但是试穿后不要摘掉衣服的吊牌,只要不影响二次销售,并且保存好电脑打印小票、收据以及发票一并带过来就可以。”这是区消费维权义工小王上周在奉化太平洋购物广场某家张贴放心消费创建标识的服装专柜,所体验到的一个场景。 “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是我省十大民生实事工程之一。为进一步深化放心消费的创建工作,上周,区消费维权义工大队会同第三方消费体验机构的相关人员,一同对全区222家申报的省级示范放心商店进行消费体验活动。 “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推行实体店的无理由退货承诺,让以往消费者的被动维权变成经营者主动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因此,在上一周消费体验中,除了从信息公开、消费环境、货真价实、服务优质、纠纷处理等五大方面进行考察体验,还对七日无理由退(换)货的承诺实施情况,进行了详尽与细致的评定。 根据体验结果,主城区锦屏街道的42家示范商店评分表已出,合格率达86%,总体创建情况较好,其余的体验评定已汇总反馈给相关部门以及消费体验的商家,请他们对应整改。 此举措让城区的消费者能买得放心、用得放心,也对线下放心店的购物环境更有信心;对经营者来说,认真落实好放心消费的各项工作,也能更好地为自己树立起良好的商业形象,赢得客源。 义工在进行消费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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