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毛淦颉 实习生 童洌 本报讯 近日,西坞街道菱堰春晖小区的部分业主,因为不满小区物业管理方宁波江东新纪元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不作为,拒绝缴纳物业费,并希望更换小区物业。 据了解,菱堰春晖小区于2015年5月交付,共267户业主,目前小区入住率已超过50%。据部分业主反映,该物业管理不当,存在安全隐患。业主邬先生告诉记者:“小区保安每天就在入口的保安亭待几个小时,经常脱岗,晚上九十点以后根本就没人了,也没有人轮岗。就算在岗,也只是在这里聊天。因此,任何人都可以随意进出我们小区,甚至把垃圾倒在小区空地上。这段时间,小区光是电动三轮车就被偷走了三四辆。” 对于物业的服务,其他业主也怨言纷纷,业主邬女士说:“我们刚住进来的时候小区物业费每个月是0.65元每平方米,第二年就变成了每个月0.8元每平方米,说是涨上的0.15元是公共维修费用。可是小区公共部位管理缺失,物业账目也没有公布,我们都不知道这笔钱到底花哪了。”同时,有业主表示,物业将小区活动室出租,一部分开店一部分开麻将馆,实在是不合理。记者了解到,因为对物业管理感到不满,小区的部分业主自小区交付的第二年起,就开始拒绝缴纳物业费。同时,邬先生出示了一张A4纸,上面有不少业主联名签字,要求更换物业。 随后,记者联系了该小区的物业负责人冯经理,他告诉记者,自己是受宁波江东新纪元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委托,从今年7月开始负责管理菱堰春晖小区物业,之前都是其他人在负责。对于邬先生反映的问题,他予以否认,并表示目前正在和业主沟通。“小区收缴的物业费决定了物业管理水平,不可能交了0.8元想要1.2元的水平,业主应根据缴纳的费用理性对待。”冯经理向记者解释。 之后,记者又联系了宁波江东新纪元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因为小区还未成立业委会,沟通起来不是很方便。等到小区业委会成立后,可由业委会代表出面和公司进行沟通协调,统一解决业主反映的问题。同时她表示,业主拒绝缴纳物业费,导致物业没有足够的管理资金用以维护小区。如果业主想要更换物业,公司将尊重他们的决定,按照正规步骤走流程。 随后记者将此情况反映给了区房管中心物业管理处,处长邬水龙表示,缴纳物业费是每位业主应尽的责任,否则会造成恶性循环,损害公共利益。如果业主对物业有不满的地方或者想要更换物业,可以提出申请,通过业委会投票表决,达到一定比例后,可以更换物业。小区交付2年后业主即可向街道申请,成立业委会。 对此,邬先生表示,今年7月,小区业主就向西坞街道申请了成立业委会,相关资料也已提交,但目前审批结果还未出来。于是,记者联系了西坞街道,建设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小区业主名单正在积极审核中,街道将按照程序办理审批工作,届时将通知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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