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朱晓冬 通讯员 蒋静波 本报讯 日前,宁波奔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兴洪和财务经理谷伟专程来到区税务局,对税务人员感激地说:“这次退税,让我们感受到了税务部门对企业的真心关爱和工作高效率。” 原来不久前,区税务局干部在对适用留抵退税政策的企业进行核查时发现,在“金三”系统中宁波奔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为开业不足一年的新办企业,纳税信用级别为M,不符合退税资格。但经过调查发现,宁波奔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新昌奔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这家以非道路用农用拖拉机整机及零部件设备研发、制造、销售、服务为一体的农业科技型生产企业,于2015年9月在奉化成立了子公司浙拖奔野(宁波)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今年6月,新昌奔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从新昌迁入我区,并更名为宁波奔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由于迁入时公司先在新昌办理了注销手续,再到奉化办理新开户手续,一家老企业就这样变成了新企业。 得知原委后,该局税务人员马上向市税务局汇报情况,同时帮助公司准备申请重新评定信用级别的相关资料。几天后,经市税务局核查,该公司的纳税信用级别恢复为之前的B级,不久,该公司和子公司就收到了186万元的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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