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孙幸尔 今年,位于区岳林街道的某楼盘交付。在走交付流程的过程中,有90%的业主一并签署了一份管道热水供应合同,并交了900元押金。事后,有些业主突然后悔,想把900元押金拿回来,却遭到了商家拒绝。 “当时现场工作人员说不想装也可以,随时随地可以退。怎么说翻脸就翻脸呢?”业主毛先生很生气,与其他几位业主代表一同来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 执法人员在调解过程中发现,业主们签订的合同中明确写着“10吨热水用完后,若不想继续使用,凭合同及收据退还900元智能水表费”,所以商家的拒绝退款不无道理,毕竟这些业主并未免费使用10顿热水;但通过业主代表的描述,了解到当时现场工作人员只是说“不想装也可以,随时随地可以退”,并没有细说退款的前提是什么。交付现场人流量大,业主只单方面听信了工作人员的说法,却没有认真仔细看合同的情况也能理解。当然也不乏某些业主对管道热水供应这种新模式的性能、优势一无所知,只是跟风退款。商家表示,企业正是鉴于消费者对于热水集中供应的优势不太了解,才无偿提供10吨热水给消费者尝试,如果不愿意,再由企业拆除水表退还押金。 对此,执法人员做了统筹处理,既考虑了热水集中供应对节能环保带来的好处,向业主们作了科普,鼓励有兴趣的业主尝试一下新事物;同时也考虑消费者的意愿,对那些装修中热水管道已封闭的业主和其他不愿意尝试的业主给予退款处理。商家和消费者都表示对处理结果非常满意。 在此执法人员提醒大家:商家在推广活动中必须要把合同中的重要内容向消费者详细解释清楚;消费者在签订合同前一定要谨慎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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