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5版:A5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dlrb
 
2018年12月17日 星期一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强化孕产妇监测管理 提供婴儿预防性用药

区妇保院筑牢“艾梅乙”母婴阻断防线

    􀴁通讯员 邬云妃 毛益波

    本报讯 小安(化名)与丈夫于2016年底从贵州来到奉化打工,之前,小安做早孕检查时被确诊感染了艾滋病病毒。到了奉化后,小安既担心自己的病情,更担心宝宝的健康,她到区疾控中心咨询,希望在治疗的同时保留宝宝。

    区疾控中心将她转介到区妇保院。本着自愿和知情选择原则,医生根据她的各项化验检测结果,给她详细分析病情和发展预后,在她坚决要求保留宝宝的情况下,为她制订了周密的用药和监测方案,并叮嘱她一定要密切配合,按要求用药和随访。后来经过孕期规范用药,孕39周行剖宫产分娩一名3200克女婴,一出生即给予预防性用药,在医生指导下选择人工喂养,宝宝于3个月、6个月、12个月和18个月经检测HIV抗体均为阴性,母婴传播阻断成功。

    所谓“母婴阻断”,是指对感染艾滋病、梅毒、乙肝的孕妇进行产前监测和用药,选择相对安全的分娩方式,产后杜绝母乳喂养传播或改用人工喂养,从而降低婴儿感染“艾梅乙”的概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均可经血液传播、性传播和母婴传播,据近年来统计,母婴传播已成为儿童感染“艾梅乙”的主要途径,给儿童健康和家庭幸福带来极大威胁。

    为此,2013年浙江省卫计委制订了《浙江省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区卫生计生局专门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专家组,由区妇保院落实各项具体工作。依托全区妇幼保健系统管理网络,该院建立了预防“艾梅乙”专项管理机制,开展广泛宣传和培训,规范服务流程,加强信息管理,定期考核评估。对每一例“艾梅乙”筛选阳性孕产妇进行确诊、上报、咨询指导用药和随访,对患病或阳性孕妇所生婴儿进行早期检测、诊断、用药和随访。经过规范管理,2017年,全区孕产妇“艾梅乙”检测率达100%,未出生先天性梅毒儿和艾滋病儿。

    自2017年起,国家卫生计生委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合作发起实施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我省制订了《浙江省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实施方案(2018-2020年)》,提出了将艾滋病母婴传播率控制在<2%、先天梅毒发病率≤50/10万活产、乙肝母婴传播率<2%的目标。“根据统计数字,本地区孕产妇的‘艾梅乙’感染人数还在逐年上升,我院将根据各级卫健委的工作方案要求,全面部署‘艾梅乙’母婴阻断项目的落实,加强‘艾梅乙’母婴阻断工作管理,做好追踪随访,避免歧视,提供关怀和支持,提高孕产妇的主动检测意识,确保母婴传播阻断效果。”区妇保院副院长林琳敏说,“虽然感染艾滋病的妈妈经过规范治疗,也能生育健康婴儿,但是我们还是希望艾滋妈妈尽量做好避孕措施,避免怀孕。”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奉化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