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胡和博 记者 袁伟鑫 本报讯 日前,市民卓女士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星美国际影商城停业已经超过半年,她目前拥有该影商城的充值卡,里面还有余额,担心无法兑现。 卓女士告诉记者,3年前她在星美国际影商城购买了价值800元的电影票充值卡,目前卡里还有余额300元左右。今年初,卓女士来到星美国际影商城消费时发现该影商城已经关门。星美影商城的工作人员告诉卓女士,目前影商城正在线路整改,充值卡要等到再次营业后才可以退。 2月14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太平洋购物广场5楼的星美国际影商城,发现该影商城依然处于关门状态。为此,记者电话联系到了星美国际影商城总经理杜耒。他告诉记者,目前仍有些事项未处理完成,完成后影商城会择日重新开业。届时,消费者可以选择继续消费,也可以选择退款。 对此,浙江嘉丰律师事务所律师宋颖莹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经营者以预付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此外,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规定,消费者要求退还预付款余额的,经营者应当自消费者要求退款之日起五日内予以退还。宋颖莹认为,该影商城已经停业半年,且开业时间尚无法确定,可以认定其未能提供相应的商品和服务,消费者有权要求在法定期限内退还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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