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汪辰卉 本报讯 今年,我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将于3月31日截止,符合确认条件的本区户籍人员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员会进行申报。超过截止时间,不能补报、补领。 据悉,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可获得每人每月100元的补助:一是奉化区户籍人口;二是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三是现存一个子女或无子女;四是年满60周岁。以下三类人员不属于奖励扶助对象: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国企、央企正式职工离退休人员及享受机关事业社会保险人员;未婚单身收养的;受到刑事处罚,尚在服刑期的。 另外,申报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对象,是具有本区户籍、独生子女死亡或者伤病残(被依法鉴定为伤残达到三级及以上)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奉化区户籍人口;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年满49周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含合法收养一个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并持有三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目前扶助标准为女方年满49周岁至59周岁的扶助金为每人每月500元;年满60周岁每人每月800元,如已纳入政府集中供养的对象仍发给每人每月500元。具体政策可以咨询区卫生健康局计生指导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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