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柳家欢 通讯员 应伟健 顾大明)日前,一男子驾驶一辆五菱面包车在金钟路遇到民警设卡查酒驾后,不顾在场执法人员和车上人员的安全,冲卡后逃逸。事后,涉事驾驶人归案自首,称自己是因为忘带驾驶证害怕被民警调查而逃逸,最终因妨害公务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3月5日凌晨,民警正在金钟路(污水厂附近)设卡查酒驾。一辆五菱面包车沿金钟路由南往北行驶至卡点附近,执勤民警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但令人意外的是,这辆车非但没减速,还突然加大油门冲卡,民警立即通过对讲机提醒前方工作人员进行阻拦,该车辆还是继续冲卡,右前轮撞到阻挡器的破胎器后,仍然没有停下,继续转弯进入开源路。“我们立即驾车追查,开进路口不到100米的位置,发现冲卡的车辆停在路边,车头挂着被撞坏的阻挡器。”民警介绍,当时驾驶人已逃逸,副驾驶室坐着另一位男子吕某。 吕某告诉民警,驾驶人已往路边右侧的弄堂逃跑,他与驾驶人并不相识,因自己喝了酒,就与该驾驶人约定30元车费送他回家,没想到驾驶人冲卡后,还锁门弃车逃跑。随后,交警对该车辆进行调查,发现当晚这辆车并非车主驾驶,而是车主的朋友杨某。因未当场抓获杨某。当天,交警部门以妨害公务行为向大桥派出所报案。3月11日下午,涉事驾驶员杨某迫于压力来到大桥派出所自首。 经审讯,杨某对其冲卡行为供认不讳。他交代,事发当晚借了别人的车前往三横开发区办事,驾照虽考出有几年了但平时没怎么开车。遇到交警查酒驾,因未带驾照心生害怕,就想快点开过去躲避检查。冲卡的时候撞坏了设备更加心慌,车子开不动后,立马逃跑想找个地方躲起来。 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法制室主任卓忠木告诉记者,杨某的冲卡行为已经构成妨害公务罪。下一步公安机关将对其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再依法向检察院提请逮捕。”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推出的《申请申诉驳回申诉通知书》中给车辆闯卡行为给了一个明确定性:根据刑法规定,只要加大油门逃避检查可以认定为阻碍执行公务的暴力方法,就能认定为妨害公务罪被依法刑拘。驾驶员遇交警查酒驾,不应抱着侥幸心理,否则面临的将不仅仅是罚款、扣证,还可能会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望各位车主积极配合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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