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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26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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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门强化劳动争议案件调解职能

​60%以上案件在基层得到化解

    本报讯(记者 朱晓冬 通讯员 吕凯 张莹)记者日前从区人力社保局劳动仲裁院获悉,今年以来,区劳动仲裁院及各镇(街道)劳动关系协调机构共处置劳动争议案件294起,涉及金额2000余万元,其中60%以上的劳动争议案件在基层得到化解。据统计,今年以来岳林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就调解了劳动争议案件50余起,涉及人数536人,涉及金额600余万元。

    近年来,区人力社保局仲裁机构大力优化服务理念,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主、依法办案”的工作理念,以“不办错案、力争调解结案”为目标,秉公办案惠民生,扎实工作促和谐,积极预防和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有效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从而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创建镇(街道)劳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去年9月起,区劳动仲裁院以溪口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作为试点,探索成立“1+X”基层劳动纠纷联调服务平台,将该镇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派出庭三大劳动纠纷调处职能融入一个统一平台,通过联合该镇综治、司法、经发、信访、工会、派出所等部门力量,共同调处劳动纠纷案件,第一时间将全镇劳动纠纷解决在基层。今年初,溪口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被评为全省乡镇(街道)劳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成效显著单位。

    创新劳动争议案件调解模式。去年7月,区劳动仲裁院以优秀仲裁员、各镇(街道)调解员为核心建立“张蝶工作室”,积极开展劳动争议案前调解工作,通过多媒体、电话、主动上门等各类便捷方式进行案前调解,大大缩短劳动争议案件处理时间,有效减轻了企业和劳动者诉累。今年来,该工作室开展案前调解涉及各类劳动争议案件18起,有效促进了基层劳动争议案件的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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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