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桂佳 《小说月报》2019年第1期上刊登了湖北作家陈应松的中篇小说《投亲记》。 《投亲记》的主要内容是安徽知青李小碧投奔武汉小城的叔叔,到武汉乡下插队,插队期间寄住在一户朱姓农家,相比其他知青生活上舒适很多。但这舒适其实是有代价的——支书有意撮合她与朱家当兵的儿子,后来李小碧也因为种种原因,不得不嫁给了底子里有精神病的朱家儿子。好在最终命运没有太过为难李小碧,当她的丈夫精神病再次发作时,支书和朱家父母同意了她离婚,李小碧得以重获自由,开始了新的生活。 小说中,“李小碧的叔叔”这个人物出场不多,总共只有三次: 第一次是李小碧刚到武汉,插队前在叔叔家住了几天。小说中有一些关于叔叔家庭和生活状况的描写:“曾在政府做过抄写公文的小职员”“已经因年老体衰在家闲住了”“到了被人唾弃的边缘”“没多少旧交”……字里行间的意思都十分明了——李小碧的叔叔,无论在社会上还是家庭里,都是卑微的存在。这样条件的叔叔,显然不能给予投奔他的侄女什么有力的帮助,也不可能成为其他知青猜测的所谓“后台”。作为读者,即使没有读到后文,也猜得出李小碧在乡下所受到的优待,定是另有隐情。 第二次写到叔叔,是李小碧插队第一年年底,她回到叔叔家过年,小说中再次写到叔叔的生活状况以及李小碧在叔叔家的感受,这时的李小碧已经感觉到了朱家善待她的别有用心,她是带着逃离的情绪去的叔叔家。但真正到了叔叔家,却又实在无法忍受叔叔家的恶劣环境,再次“逃”回了朱家。 最后一次,叔叔“出场”时,已经不是一个活着的人了——叔叔去世,李小碧去奔丧,她嫌叔叔的养子对丧事态度潦草,想为叔叔好好操办却有心无力。此时朱家儿子赶来,出钱出力为叔叔办好了丧事,李小碧也因此欠了一个更大的人情,这也是她后来不得不委身于他的重要原因。 综观整篇小说,李小碧在乡下的际遇是主线,和叔叔一家的关系则是一条辅线。这两条线时有交织,共同影响和推动着主角的命运走向。李小碧三次与叔叔家发生的关联,都直接或间接地助推了她和朱家的关系发展:在叔叔家受的苦,让她面对朱家的舒适生活无力抵抗和自拔;而因叔叔欠下的人情,她得用肉体与婚姻去偿还。 小说的标题中用了“投亲”两字,李小碧的初衷是投靠叔叔,获得帮助。而事实上,她的叔叔不但没有给她什么有力的帮助,反而成为了她一段人生遭遇的推手和来源——尽管并非出于主观故意。“叔叔”是李小碧虚幻的依靠,但却是真实的背负。 投亲靠友,拉近了关系,也就会产生更多的纠葛,很难说,这纠葛会给一个人带来怎样的利弊得失。我有个同学,大学毕业时,也投靠寄住过亲戚家一段时间,结果亲戚生病,其子女就将大部分的照顾责任推给了她,同学后悔不迭,说当初不如自己租间房子住。 生活有时就是这样,想从别人的地方得到一些什么,但因为种种原因,想得到的并未得到,却反而因此失去了一些更重要的东西,或者背负上某些更沉重的东西——只是想舔食几颗烧饼上的芝麻,结果却被烧饼的烫,弄破了舌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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