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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10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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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公安分局昨通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

首批扫黑除恶举报奖励发放

    本报讯(记者 柳家欢 通讯员 应伟健)昨天上午,区公安分局召开新闻通报会,通报我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最新情况,并当场奖励了一名举报黑恶犯罪的群众。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一年多来,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去年,全区社会治安环境明显改善,发案率全市最低,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得到较大提升。截至目前,全区共侦办毛志龙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1起19人,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查处涉恶农村干部3名,打掉保护伞多名;对485名十类黑恶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查封扣押冻结非法资产8191万元;通过群众举报抓获公开悬赏通缉的涉黑涉恶在逃人员1名,3名在逃人员迫于威慑主动投案自首;共15名举报涉黑涉恶线索的群众受到奖励。

    据区公安分局扫黑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分局于3月4日通过全区各媒体平台公开悬赏通缉我区第一批10名涉黑涉恶在逃人员,得到社会各界积极响应,当天就有群众来电询问相关情况。仅半月警方就成功抓获通缉名单中4名涉黑涉恶在逃人员,除一名逃犯由群众直接举报外,其他3名均在亲戚朋友劝说下主动归案。

    会后,区公安分局将尽快向其余3名举报黑恶犯罪线索属实的群众发放奖励。“我们再次重申,会畅通24小时举报渠道。举报线索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对提供线索人员视情况予以物质奖励,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人身安全。”区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说,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同时,公安机关也敦促在逃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分子,对于主动投案自首的,将依法从轻处理;对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依法减轻或免于处罚;对拒不投案自首、继续为非作恶的,将依法从严惩处;对隐匿潜逃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将予以通缉抓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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