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徐华良 通讯员 毛龙飞)记者昨天从区渔业局了解到,我区对2018年度67起珍稀水生野生动物救助保护实行奖励,奖励资金达55700元。 为充分调动渔民对珍稀水生野生动物救助保护积极性,我区出台奖励政策,对渔民误捕上来的珍稀水生野生动物进行放生和用于科学研究的实行奖励。去年3月15日,莼湖镇桐照村渔民林亚康在东海2014附近海域误捕一头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长约5米的鲸鱼,虽然误捕上来时鲸鱼已经死亡,但有客户愿出4万元高价收购。面对高价,林亚康不为金钱所动,主动将鲸鱼送往上海海洋大学以供研究,这次区渔业局重奖3000元。去年4月26日,桐照村渔民林兴康在东海2082附近海域误捕到一头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长约5.62米的须鲸,送往南京师范大学以供研究,区渔业局重奖3000元。去年9月26日,莼湖镇渔民邬静伟在东海渔场误捕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重约90公斤的海龟,当场放归大海,这次被奖励1600元。 据悉,这次珍稀水生野生动物救助保护对象的主要以国级二级保护动物为主,品种有海龟、海豚、娃娃鱼、鲸鱼和鲸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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