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根 近日,笔者在公路上发现一辆危险品运输车,运输信息牌上只有箱体容积和装载质量数据,品名、种类、施救办法和联系电话一律空白。 我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四章明确规定,危险品运输车辆应当按照国家标准《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的要求悬挂标志,危险货物托运人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包装并在外包装设置标志。但由于安全意识不强,在不少危险品运输车发生安全事故的案例中,有的车辆并没有严格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悬挂标志,救护人员无法第一时间得知危险品的品名、种类等,导致运输物品难以辨识,无法立即采取合适的方法施救,从而影响了处理的时效性和风险的可控性。 此外,笔者还注意到,有些危险品运输车司机在行车时佩戴有线耳机、拨打手持电话或者强行加塞等,这些行为都在路上“种”下了安全隐患。究其原因,一方面是运输车司机安全意识不足,对此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另一方面,执法部门的监管力度也有待加强,从而让违法司机存在侥幸心理。 危险品运输车由于其运输物品的特殊性,所承担的安全责任更重。因此,更需要通过宣传、教育、考试等形式,加强司机的安全自觉,让安全意识不流于纸面,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同时,执法部门的监管力度也必须加大,通过严格执法,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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