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电:有市民向本报新闻热线咨询,对方借款后不还,但对方仍有房产等财产,如何追索? 回复:区司法局答复,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可以向借款人住所地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返还借款。如果发现被告人有可执行的财产,可以提请法院对被告人进行财产保全,在法院判决借贷关系成立并要求被告人返还借款时,可以执行已经保全的财产。 能否享受2019年奉化 基础人才购房补贴 来电:有市民向本报新闻热线咨询,其于2017年购房时享受了税减半的优惠,现在能否享受2019年奉化基础人才购房补贴政策? 回复:区人力社保局答复,根据规定,基础创客人才在2018年8月11日之前在甬购买首套家庭唯一住房,符合相关条件的,逾期尚未办理购房补贴的,可于2019年12月31日前按原政策规定办理补办手续。另外,享受过契税减半政策的,实际享受基础人才购房补贴金额需按相应比例扣除契税优惠金额。具体事宜咨询电话:0574-88975000,受理地址:奉化区行政服务中心1楼7、8号窗口。 路面破损未修复 来电:有市民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奉化高楼张村接金海路(辅路)便道路面长期破损至今未修复,要求处理。 回复:西坞街道办事处答复,经与高楼张村对接,该村于今年1月底用塘渣对坑洞进行了简单修补,鉴于该段路目前因东江二期工程被安澜公司租用,租用期间工程车仍需经过,待该工程结束后,安澜公司将对该路面进行修复。 道路没有路灯 存在隐患 来电:有市民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方桥街道新建西路没有路灯,要求安装。 回复:方桥街道办事处答复,江口供电所已经办理开户手续,方桥街道办与宁南指挥部正在对接中,预计5月底前路灯会安装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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