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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22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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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借条上添加借款利率虚增债权

虚假诉讼当事人被司法拘留10天

    本报讯(通讯员 董琪)在借条上添加借款利率、虚增债权……近日,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民间借贷案件中的原告作出了拘留10天的决定。

    去年10月,原告吴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陈某及陈某某归还借款17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区人民法院溪口法庭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其实双方原本在借条上没有写明利率。后来,原告在起诉时自行在借条上添加了月利率3%,并且其中一张写明借款本金为7万元的借条,借款也并未按实际交付。法院认为,原告吴某的行为妨碍民事诉讼活动,属于伪造证据的违法行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遂作出上述拘留决定。

    法官提醒,民事借贷案件中,捏造事实、伪造变造证据、虚构法律关系等不诚信诉讼行为时有发生,不仅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审判的公正高效,损害司法权威及公信力,此类行为一旦被发现,法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作出罚款、拘留等决定,直至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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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