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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03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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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次三番公然“盗电”

为当“街头艺人” 这群大爷失了公德

    本报讯(记者 许犇 通讯员 陈旻 曹迪)日前,区园林处工作人员接群众举报,称城南公园内有人盗用照明电源。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后发现,原是四五名60岁左右的大爷在此组乐队拉二胡,为营造氛围竟擅自将2盏景观灯的底座电源盖撬开,并私拉电线接至自带音箱。随即,工作人员清理了现场私拉的电线。

    次日早上,工作人员再次来到城南公园时,竟又看到与前日一模一样的场景。据附近居民反映,这样的情况已存在多日,由于电线裸露在外,加之广场人员密集,有不少小朋友在此处玩耍,存在安全隐患,工作人员对2个景观灯暂时采取了拆除底部线路插座的措施。

    “根据《宁波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私自接用或者关闭城市照明电源,对个人可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区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大对公园广场等处景观照明的排查力度,一旦发现私自接用电源现象,及时执法跟进,坚决打击此类行为。同时,呼吁广大市民爱护城市照明设施,确保设施安全使用及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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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