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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19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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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尺”重回课堂,你怎么看?

    近期,广东省司法厅公布《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送审稿)》,其中关于教育惩戒的内容成为关注焦点。条例明确:学校和教师依法可以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甚至采取一定的教育惩罚措施。然而,对于这个为教师“撑腰”的规定,诸多教师却纷纷表示“不敢用”“不愿用”。依中国传统思维,教师的形象与戒尺密不可分。但是,现在却有教师明确表态不愿行使惩戒权。即便《条例》试图将“戒尺”还给教师,他们还是摆摆手,摇摇头,后退一步。对此,你怎么看?

    主持人 毛淦颉

    支持“戒尺”回归

    @ai_MQW:从前,从家长到社会,都认可教师有惩戒学生的权力;在现代教学实践中,“戒尺”也成为了教育惩戒权的代称。为了正常履行教书育人的责任,一些教师会对违规违纪的学生采取惩戒。《教师法》也规定,教师有“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的义务。因此,“戒尺”回归有利于传统教育文化的传承,应该予以支持。

    @邱啊求囚啊球:“戒尺”的回归可以让学校教育更好地发挥作用,理应得到家长的支持。著名教育家马卡连柯在谈及对学生的教育时曾说“合理的惩罚制度不仅是合法的,而且是必要的。”

    @duanwenping:严师出高徒。孩子犹如小树,不把成长过程中的枯枝烂叶及时修剪掉,小树难以更加挺拔。教师若不能及时教育学生,学生的过错行为得不到纠正,无益于健康成长。无规矩不成方圆,强化孩子对规则的认知本就是教育的应有之义。因此,我支持把“戒尺”交还给教师。

    “戒尺”推崇困难

    @听说有人想吃梨快来我请你吃:我们经常会看到一些新闻,孩子座位被调整了,家长投诉要求换班主任;孩子犯错被叫家长,家长带着律师和录音笔来校。这些案例背后,都暴露了目前教育的困境,孩子打不得骂不得,甚至说不得。也正是如此,“戒尺”要真正推崇下去,还面临着重重困难。

    @dax-f:教育业内流传着这样一句话:一管赔礼道歉,二管家长维权,三管辞职赔钱。这句话形容的正是教师管教学生可能导致的后果。现在,孩子们娇贵如同“瓷娃娃”,家长们有颗“玻璃心”,即使推行了新政策,很多教师也不敢甚至不愿意拿起“戒尺”,为自己找麻烦。

    @汪王往旺狗狗:在教育惩戒实施过程中,或许会有个别教师滥用教育惩戒权的事情发生。如此一来不但违背了学校安全条例实施的初衷,损害了学校的形象,也让孩子的身心受到了伤害。因此,如何正确地推行“戒尺”,让“戒尺”更好地融入到教学过程中,值得斟酌。

    使用“戒尺”应有界限

    @账号名不可见:把“戒尺”还给教师,对“熊孩子”进行适当的惩戒,大多数人都能接受,但问题难就难在“适当”二字。每个孩子都是独一无二的,条例只能就大方向进行规定,何时、如何举起“戒尺”,力度如何,都要靠教师因人而异自由裁量。合理惩戒是教师工作的组成部分,但有权不可任性。应在合法合理合度的范围内用巧办法实施惩戒,做到奖罚有因、奖罚有度、奖罚有爱。

    @隔壁班的翠花: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根据权责相统一的原理,必要的批评教育和管教权必须得到保证。但这不意味着“戒尺”可以高高举着,可以随意行使,“戒尺”的使用必须注意明晰的界限,要在区分错与非错、尊重学生的合法权利和人格尊严的前提下,在确保教师行教善意初心的前提下,科学有效地使用“戒尺”,以此确保“戒尺”的严肃性和有效性。奖励和惩戒等教育工具组合使用,才能保障学生的健康成长,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

    @小小小刚阿:家校共育是最好的戒尺,对“熊孩子”的管教,家长不能缺席。孩子的教育不只是学校一方的事,良好的教育生态从来都需要家校双方共同维护。简单而言,就是教师和家长间的信息交流要更加通畅,教师有义务向家长通报孩子在校情况,家长也有责任保持对孩子的关注,用家校共育为孩子织就明事理、懂规矩的“经纬线”。

    主持人的话:

    把“戒尺”交给教师,有利于让孩子树立一种规矩意识,提高他们对学习的敬畏感,也有利于保障和维护教师正确权利的行使。但是“戒尺”在推行中仍存在家庭和社会方面的多重压力,因此,如何裁量好“戒尺”的使用力度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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