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赵帅 王科英)日前,莼湖镇行政执法中心对莼民路一家餐饮店开出处罚决定书,罚款140元,这是该镇开出的第一张垃圾分类罚单。据了解,莼湖镇行政执法中心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莼民路垃圾箱周边散布未分类的垃圾,经调查取证,对当事人进行罚款,并教育劝导。该餐饮店负责人表示今后一定改正,认真做好垃圾分类。 自垃圾分类工作开展以来,该镇实施常态化巡查方式,强化村镇联动协作,提高监督检查成效,及时发现各类违反垃圾分类规定行为并适时进行处罚。“处罚并不是最终目的,对于未按要求进行垃圾分类的行为,目前更多的还是劝导教育为主,根本目的是要帮助广大群众养成自觉进行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该镇行政执法中心负责人表示,在劝导教育跟执法处罚等多措并举下,全镇生活垃圾管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明显提高。 “只有居民的观念转过来了,才能做好垃圾分类。”该镇负责文卫工作的副镇长徐伏儿表示,要让垃圾分类成功推行,观念的改变是首要攻坚点,而转变居民的观念,除了必要的监督、处罚外,对垃圾分类知识进行长期、有效的不间断宣传和教育必不可少。他们将持续深化垃圾分类全民教育,依托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传播环保理念,增强居民垃圾分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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