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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07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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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一届人大常委会公布第二十二次会议​对相关报告的审议意见

    本报讯(本报记者)根据监督法有关规定,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日前向社会公布在6月24日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区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区2018年度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区“供而未用”土地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区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具体如下:

    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情况

    ——提振发展信心,增强创业创新动力。民营企业要树立创新发展理念,认真分析研判国际国内形势,趋利避害,转变思想,更新观念,积极主动开拓市场,抢抓机遇,敢闯敢拼,树立发展信心。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完善扶持政策,把提升传统产业、培育支柱产业、发展特色产业作为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着力点和突破口,以产业的特色化提升产业优势、以产业的集聚化提升产业竞争力,同时加快旧工业园区的改造提升,鼓励加大研发和技改投入,增强民营企业创新发展动力。

    ——提升服务效率,改善区域营商环境。深入推进“三服务”、“四联四跑”活动,深化政企联系沟通机制,搭建政企交流平台,营造尊商、亲商、重商的浓厚氛围。深入企业,精准对接,尽心服务,提高服务效率,讲究服务成效。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支持民营企业和民间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健全提升政务大厅服务功能,创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努力营造公平公正、高效服务、竞争有序的营商环境。

    ——破解要素制约,帮助民企渡过难关。降低民营企业要素获取综合成本,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盘活存量土地,促进土地供应理念创新,全力保障符合产业导向的民营企业发展用地需求。贯彻落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决策部署,加大民营企业信贷支持力度,提高企业融资需求精准对接度,创新金融服务产品,做到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完善人才政策,做好引才、用才、留才文章,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完善服务人才保障措施,发挥人才作用,为民营企业创新发展提供资源要素保障。

    ——落实降减政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全面落实降本减负政策,加强对企业的政策辅导和培训,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发挥网络信息平台作用,建立服务预约机制,确保降本减负各项政策落实到位。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鼓励企业提高亩产效益,有效降低企业综合成本,提高民营企业盈利能力,激发民营企业市场主体活力。

    关于我区2018年度城乡规划实施情况

    ——加强规划的宣传,进一步强化全社会的规划意识。要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和学习培训活动,深入学习城乡规划相关的法律、法规,让宣传教育活动延伸到镇(街道)、村和社区,不断增强全社会的规划意识。要进一步优化奉化规划微信公众号,办好《奉化城乡规划》季刊,加强对规划特色工作的宣传和规划各类信息的发布。要制定年度宣传计划,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对《城乡规划法》进行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规划的良好氛围。

    ——加强规划的研究,进一步完善规划体系。要高度重视城乡规划工作,把规划作为引领和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前提条件,牢固确立先规划、后建设的发展理念。要把规划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工作来谋划,进一步强化区级有关部门的依法管理责任和镇、村属地管理责任,规范规划管理行为。要以成立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为契机,加强统筹协调和队伍的融合,深化规划研究,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及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多个规划相互融合,真正实现“多规合一”,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

    ——加强规划的提升,进一步优化各项规划的编制。要把握好撤市设区过渡期的有利时机,主动与宁波市各项规划做好对接,以规划引导资源优化配置,不断提升我区的区域竞争力。要充分考虑长远利益和近期利益、经济发展与民生保障、城乡建设与生态保护的关系,加快做好专项规划的编制。借助城区拆建改造提升和轨道交通建设的契机,加强对南山路沿线和东环线周边区块的规划设计和形象研究,努力提升我区主城区的形象和城市品位。

    ——加强规划的实施,进一步加大规划的监管力度。要强化规划对重大决策的指导作用,依托产业平台建设、区块开发、重大项目实施等载体,加快规划的实施步伐,充分体现规划对于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的指导意义。要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既要坚持“减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又要强化法治思维,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制定规划批后的监管方案,深入实施“阳光规划”,强化公众参与。要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协调管理机制,统筹全区规划编制、实施和监督管理,切实加强对镇、村建设的规划指导,妥善处理好区域规划控制。

    关于我区“供而未用”土地整治工作情况

    ——加强土地法治教育。加强对土地受让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受征迁群众的普法工作,强化当事人的法律意识和合同意识。推进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工作,把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和法治原则贯彻到自然资源管理的全过程,发挥法治对自然资源管理改革的引领和保障作用。 

    ——保护和利用好土地资源。加快推进土地利用方式转变,深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通过深化“以亩均论英雄”改革,切实提高用地效益。注重“度”的控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守环境质量底线,严守资源利用上线,避免过度开发利用。

    ——切实提高监管水平。科学制定土地供应计划,合理控制用地总量,优先保障重大项目用地。完善土地出让方式,严格执行土地“净地”出让规定。建立健全动态督查机制,依法严格做好闲置土地调查认定处置工作。

    ——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探索纪检、监察、审计等多部门联合办案,相互监督的管理机制。依法严肃处理闲置土地的行为,将处理过程和结果全面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建立部门问责制度和机制,依法追究工作推进不力、履职不到位的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关于执行工作情况

    ——进一步增强做好执行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要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将化解“执行难”作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突破口,通过抓好专项执行、清理执行积案、加强执行威慑力等来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要进一步提高执行效率,探索便民举措,更好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实现。

    ——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新格局。要始终把党的领导作为攻坚执行难的根本政治组织保障,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制度优势,进一步健全执行联动工作机制,形成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强大合力。要真正落实区委办、区府办联合下发的《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通知》相关要求,执行工作相关部门要加强与法院的信息共享与协调配合,实现执行工作的信息共享、联动配合。

    ——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队伍建设,特别是狠抓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着力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新时代执行队伍。要创新执行工作机制,建立职责明晰、相互配合、有效衔接的立、审、执、破一体化制度,狠抓实际执行到位率,让胜诉的当事人“既有面子,也有里子”,真正实现诉讼目的。

    ——进一步营造全社会攻坚执行难的良好氛围。要切实加强全民普法教育,推动全社会形成遵从法律、崇尚法治的良好风气。加大执行工作宣传力度,教育引导社会公众理性认识执行工作,正确区分“执行不力”与“执行不能”,努力形成全社会理解执行、关注执行、协助执行的良好氛围。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拒执”犯罪的处理和曝光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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