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斯玲娅 通讯员 云舒)8月14日16时,区道路运输管理所开出了出租车非现场执法首张罚单。一出租车驾驶员因未规范使用计价器被罚500元。 8月14日凌晨2时53分,区运管所运政指挥中心工作人员在例行查看监控视频时发现,浙BT7518出租汽车驾驶员在乘客上车后并未扳倒计价器,直到2时58分结束营运乘客付款,仍然未使用计价器。工作人员将营运过程视频及语音进行了记录,并移交稽查科。 随后,稽查科执法人员对驾驶员进行了询问,并回放了视听影像记录。在证据面前,该驾驶员承认在该时段营运过程中未规范使用计价器。该行为违反了《宁波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七)的规定。区运管所处罚中心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对该驾驶员开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对其处以500元的行政处罚。 据悉,从7月25日起,区运管所对全区200辆出租车安装了4G监控视频。经过一段时间的试运行后,于8月10日零点开始正式运行。该监管形式以非现场执法方式弥补了传统路面稽查的薄弱环节,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出租车运营行为,提升我区出租车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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