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林杰荣 杨刚 为不断提升诉讼效率、节省司法资源,促进社会治理创新,今年以来,区检察院转理念、聚共识、求实效,全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 转理念 实现案件适用比例“三扩大” 扩大案件适用数量。为确保案件适用比例,该院实行每周通报制度,对各承办人在每周审结的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进行内部通报,以扩大案件适用数量。2019年1月至7月,该院共适用认罪认罚制度办理案件243件267人(其中起诉176件194人、不起诉67件73人),占同期审结案件总数(507件714人)的48%。 扩大罪名适用范围。该院严格落实刑诉法规定,对涉及省高院出台的《<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的常见罪名,原则上要求承办检察官应当适用认罪认罚。目前,该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件共涉及17个罪名,其中常见罪名案件占76%,非常见罪名案件占24%。 扩大理念转变角度。该院主动克服畏难情绪,迎难而上,从贯彻落实省检察院“三个年”的高度出发,及时转变司法办案理念,充分认识诉前主导作用的重要意义,正确认识适用该项制度是从整体、长远上提升了司法效率,优化了司法资源配置,从而有利于形成社会善治的良好局面。 聚共识 落实办案机制建设“三规定” 出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细则。今年2月,该院与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司法局联合出台了《宁波市奉化区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细则》,细化了案件办理原则、适用范围、办理流程等多项内容,确保认罪认罚案件规范办理。 建立值班律师制度。今年1月,该院联合区司法局出台《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值班律师工作细则》,对值班律师的选任资格、工作范围、工作流程等细化规定,并在检察院设置认罪认罚工作区,确定每周2个半天由律所指派律师到值班律师办公室或前往看守所提供法律帮助,完成具结书签署等工作。 探索量刑评估机制。成立由办案部门负责人、资深员额检察官组成的量刑评估小组,由承办检察官提出初步量刑建议,登记基准刑期、各项量刑情节、量刑建议的计算方式等内容,由量刑评估小组对量刑的内容作出评估,出具同意或提出调整意见,从而提升量刑建议的精准度。 求实效 实现司法效能“三提升” 办案效率得到提升。积极配合速裁程序的适用,实现刑事案件审查起诉周期从30天缩短至10天。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后,该院缩短了办案时间。 司法地位得到提升。该院始终以坚持量刑精准性为着力点,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的案件中,提出确定型量刑建议和幅度量刑建议的适用率上更为科学,不断提升精准量刑比例。 社会治理能力得到提升。通过主导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能更有效地促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认罪悔罪,有效减少社会对抗,从而有利于社会矛盾化解,是检察机关积极践行“枫桥经验”的应有之意,也为创新社会治理层面贡献了应有的检察力量。 检察官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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