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区人大常委会莼湖街道工作委员会的决定
(2019年8月22日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因行政区划调整,原莼湖镇撤销,设立莼湖街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经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决定设立区人大常委会莼湖街道工作委员会。该工作委员会依法在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下,负责联系莼湖街道辖区内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反映代表和群众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监督、选举以及其他工作,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
宁波市奉化区人大常委会
2019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