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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31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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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年检逾期未上保险

发生事故后自尝“苦果”

    本报讯(记者 毛超峥 通讯员 王光振 黄远)8月28日下午3时23分许,G15沈海高速往上海方向过奉化出口1公里处,发生一起拖车碰撞商务车事故,商务车车尾破损严重,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以及次生事故。

    据拖车司机李某回忆,当时他拖着一辆新车开去舟山,行驶到事故路段时,发现前方堵车,于是变道至慢速车道,这时看到一辆黑色小车斜钻出来,李某马上踩刹车制动,但是两车车距过近,最后制动不及相撞。

    商务车司机陈某称,自己行驶在快速车道,看到前方堵车后,通过反光镜确认后面无车后变道行驶。行驶了差不多1分钟,听到后方有刹车声,陈某又通过反光镜看到后方一辆车左右晃着撞了上来。随后,民警对事故车辆进行了勘查,发现该商务车年检已逾期6个月,同时没有保险。

    就在高速交警通过指挥中心调取路面监控的过程中,拖车司机李某主动提出想揽下全责,但民警制止了他的行为。由于现场无法对事故成因进行判断,交警根据事故调查取证的需要对两车采取了扣车,约双方第二天下午来处理事故。

    通过监控视频,民警发现,拖车完成变道后,位于其左前方的黑色商务车在没有亮转向灯的情况下,突然往右变更方向,由于车距过近,制动不及,拖车碰撞上了商务车。最终陈某承认了自己的过错行为。当被问及为何不年检没保险还开车上路时,陈某说自己存在侥幸心理,以为不会出事情。

    最终,民警判定商务车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陈某也因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造成事故被依法处以罚款200元。同时,该车年检逾期6个月且未放置保险标志,按照相关规定被暂扣,陈某还要面临相应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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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