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沈珞 通讯员 何辉营 陈琦琦)外卖服务给消费者带来了极大的方便。然而,不同于在实体店购买时消费者比较注意食品保质期,一些外卖平台没有公示食品保质期,消费者也常常忽略,由此引发消费纠纷。 8月下旬,家住莼湖的市民赵先生通过美团外卖点了镇上某餐饮店的馄饨,包括两瓶雪碧,支付了42元。外卖送到家后,赵先生打开雪碧时,发现没有气泡,饮用后觉得喉咙有烧灼感,这时才发现雪碧已经过期,包装上写的生产日期是2018年6月7日,保质期是9个月。由于身上似乎有些类似过敏的出疹情况,四五个小时后,赵先生向区市场监管局举报投诉中心进行了投诉。 接投诉后,中心经办人员立即与赵先生联系,经调解,赵先生获赔150元。后该局执法人员前往被投诉的这家店进行检查,又查获5瓶过期雪碧,予以扣押。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区市场监管局举报投诉中心提醒消费者,消费者通过网络平台订购外卖食品,也要和在实体店购买一样,注意询问保质期等事项。平台上的商家也应主动显示食品保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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