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吴晓琳 宋维颖)近日,奉化一洗车店未办理排水主体变更手续,遭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岳林中队处罚,这是全区开出的首张排水类罚单。 5月以来,为响应污水零直排工作,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岳林中队启动了排水专项执法行动,重点针对辖区内的洗车店进行整治。据排查,辖区内25家洗车店中仅有11家具备排水许可证,目前已督促12家办理排水许可证,部分处于验收状态;2家不具备办理条件的洗车店,1家已被关停,1家承诺不再提供洗车服务。 近日,岳林中队执法队员进行“回头看”检查工作时,发现位于岳林街道金海路11号的某洗车店,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与当事人提供的《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副本上的排水主体不符,其行为违反《宁波市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条例》第21条第3款规定,岳林中队要求其限期整改,并对该洗车店因涉嫌未办理排水主体变更手续,予以处罚1000元。 “证件齐全只是形式,规范经营才是目的。”该中队负责人表示,他们将强化行业监管和督查力度,检查排水证并督查洗车店规范排水情况。希望广大市民能以行动保护城市的“地下血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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