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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9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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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家村附近多次出现狗咬人事件

经协商后现场处置无证犬

    本报讯(记者 毛淦颉 通讯员 李春月)12月17日下午,岳林街道孙家村村民因狗咬人事件发生纠纷,双方争执不下。派出所民警及时出警化解纠纷,经过协商后,区犬类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处置了无证犬。

    当天下午1时左右,岳林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孙家村老年协会附近多次出现狗咬人事件。接警后,民警迅速来到现场了解情况。据报警人葛先生介绍,自己1岁多的孙子在家门口玩耍时,差点被附近外来人员养的狗咬伤,幸好发现及时。但狗还是在孙子的手背上留下了牙印,现在回想起来还心有余悸。

    在葛先生的陪同下,民警来到狗主人王女士家中。还未等一行人走近,就能听到狗吠声,只见一条黄黑相间的大型犬站在门口,没有栓绳,看到有人来了就往前扑,很是凶猛。询问后,发现这条狗没有办理狗证,也没有打狂犬疫苗。民警向王女士告知了狂犬病的危害,以及文明养狗的重要性。王女士认错态度较好,表示会管理好狗。但葛先生不认同这个处理结果,他说:“一个月前,有村民骑着电动自行车路过时,这条狗直接冲上去把人家的腿咬破了。附近小孩子多,经常会在这玩耍。该户主每次都如此承诺,却屡教不改,我们实在放心不下。”

    在民警的协商调解后,王女士同意将狗处理掉,葛先生也表示会加强对孙子的监管。随后,犬类管理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到达现场,无害化处置了无证犬。

    律师点评

    浙江嘉丰律师事务所律师宋颖莹:目前我国并无动物饲养专项立法,关于动物饲养的规定散见于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中。如《侵权责任法》规定了动物致人损害时动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了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可处以警告、罚款等,以及各省市的犬类管理办法规定了饲养犬类的具体细则。

    随着经济发展,城市饲养宠物群体日渐增大,扰民甚至伤人问题频发。因为法律规范的不完善以及强制措施的力度问题,被扰者以及被伤者的权益难以得到很好的维护。为了保障广大市民人身安全、身体健康,为了营造更加和谐的居住环境,宠物主人应依法合规豢养犬类等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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