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夏珍 通讯员 阮敏娜)经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初评推荐,省文化和旅游厅核定通过,我区被评为首批浙江省3A级景区城,溪口入选首批省4A级景区镇,莼湖入选首批省3A级景区镇。 景区城,是指以浙江省政府核定的县(市、区)建城区范围为创建范围,文化禀赋底蕴深厚、人居环境优美和谐、休闲产品丰富多元、公共服务配套完善、综合管理保障有力的宜居、宜业、宜游区域。 自2018年底启动景区城创建以来,我区秉持“城乡双修”全域旅游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城区资源优势与区位优势,积极推进文旅融合发展,通过城区资源有机整合、产业融合发展、社会共建共享,全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新城区,并同步推进旧城改造和新区块开发,旅游空间从景区向城、镇、村拓展,向文化场馆、城市公园延伸,展现“处处是风景,时时可旅游”。而通过实施“旅游+”融合发展,旅游方式从单纯观光转向休闲体验,消费结构向中高端发展,去年全区限上住宿业营业收入增长率居全市第一,去年景区城开发项目21个,社会类投资超过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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