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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1月11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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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道德庭建设上可再走深一步

    许犇

    1月4日出版的《人民日报》在第6版《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基层》栏目中,以《浙江宁波市奉化区探索设立道德庭/解了难题 顺了心气》为题,聚焦我区道德庭工作,奉化经验再次得到全国关注。成绩固然可喜,但笔者以为,我们可以在道德庭建设上再走深一步。

    道德庭建设是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有效实践,也是健全乡村“三治融合”治理体系的重要之路,还是夯实基层长治久安根基的创新之举。笔者以为,我们可以赋予道德庭更多的仪式感,增加其权威性和裁决效力。比如,在聘请威信较高、办事公正的老同志担任“庭长”时,也可以像法庭一样,聘请诸多村民代表担任“陪审员”,由大家共同来评议事件的是非。因为很多时候,村民之间的矛盾纠纷,大家都熟悉来龙去脉,也清楚孰是孰非,道德评议自然也更有效。

    当然,道德庭的权威不是诉诸于暴力或其他强制手段,而是通过社会舆论和当事人的内心信念来维系。在深化道德庭工作中,我们还可以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必要时可以采取电视直播或录播的形式,让全体奉化人来评一评、议一议。通过这种发动舆论力量的方式,让社会谴责也成为一种“审判”,并让道德庭产生比司法机构的法庭更广泛的社会基础和更深刻的约束力,让群众在自我评议中明善恶、受教育,不断提升道德水平和文明程度。

    最后,作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体化的道德庭,还得用村规民约来弥补德治与法治之间的空当,真正让公序良俗得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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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