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袁伟鑫 通讯员 李春月)随着春节临近,大量外来务工人员身背行囊踏上回家路,然而并不是所有物品适合随身携带。近日,岳林派出所查处了两起外来务工人员乘车非法携带管制刀具案件。 1月15日早上7时30分,一名54岁的安徽籍外来务工人员提着行李来到汽车站乘车,在经过安检时,保安发现该男子腰间别着一把杀猪刀,随即将其拦下并报警。民警经过调查了解到,该男子是一名屠夫,在一屠宰场上班,这把刀是他平时使用的,因为过年回家需要宰羊,就随身携带了这把刀。 据了解,警方对该杀猪刀作了鉴定,并确定为管制刀具,该男子被处以治安拘留5日的处罚。 无独有偶,前几天,岳林派出所查处了一名随身携带折叠刀回家的外来务工人员,因该折叠刀为管制刀具,该男子被处以治安拘留7日的处罚。民警告诉记者,市民如果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可能会被不法分子利用,危害公共安全。 律师点评 浙江嘉丰律师事务所律师宋颖莹:管制刀具包括匕首、三棱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和其它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以及其它非学习所需刀具,包括水果刀、工艺刀等能够对人身造成伤害的刀具和双截棍、三节棍等棍棒、玩具枪、仿真枪、仿真刀等具有危险性器具,均属于管制刀具。春运已经开始,旅客切勿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一定要留意进站口设置有禁限带物品提示牌,在进站乘车前要仔细清点行李物品,避免因携带违禁品、危险品等而耽误既定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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