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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1月22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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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庭,基层社会治理的好载体

    张夏珍

    近日,人民日报用1200多字的篇幅聚焦莼湖街道章胡村“道德庭”。近年来,奉化创新推进道德庭建设,类似于章胡村的“道德庭”,全区已设立379个。“道德庭”之所以能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有效作用,例如为章胡村化解了20多起矛盾,关键在于群众参与,尤其是民间德高望重、热心公益人士参与其中。

    社会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参与的主体很多,包括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社会组织、社区、企业等,当然必不可少的还有广大群众。社会治理要求“共建共治共享”,这三个“共”,都与群众参与息息相关。社会治理的重心在基层,基层社会治理直接关系群众最现实、最切身的利益和诉求,也最需要群众积极参与、广泛参与。如果说“共享”最直接的体现是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那么共建、共治则是重要前提。

    现实经验告诉我们,群众充分参与的事情,即使遇到困难,甚至有的出现偏差,他们也能谅解、也能承受,很少怨天尤人,而会积极想办法参与纠偏。相反,一些地方给群众办了好事实事,群众却不买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政策制订和落实过程中,群众参与太少了。

    事非经过不知难。群众不参与,或参与不够、不深,有时就不能对症施策,就会少了一份共同的责任感,也无法深切感知政策落地的种种艰难……凡此种种,都可能让群众的满意度打折扣。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三治”融合,需要适合基层土壤的好载体,需要基层群众发挥更好作用。从群众参与的角度,“道德庭”是非常好的探索。希望全区379个“道德庭”,真正竖起道德的鲜明旗帜,在化解矛盾纠纷、引领村风民风、方便群众与基层组织沟通等方面,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促进群众在社会治理事务中依法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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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