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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1月24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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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评浙江省森林城镇

松岙生态资源保护和林业生态建设渐入佳境

    本报讯(通讯员 李贤君)去年12月底,松岙镇被浙江省关注森林组织委员会授予“浙江省森林城镇”称号。

    “森林城镇创建是一项民生工程、富民工程。”该镇相关负责人介绍,松岙镇历届党委政府非常重视森林城镇和生态文明建设,把它与生态建设、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等有机结合,并制定了城乡绿化和林业产业发展政策,为森林城镇创建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近年来,该镇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守生态红线,保住生态底线。认真落实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从源头上加强对森林等生态资源的保护。投资2000万元,建成梅花公园,新建扩建公园绿地10亩,完成公园景观提升30亩;投资9200万元,完成迎宾大道、沿海中线绿化工程;投资5000万元,完成滨海健康新城建设绿化工程;投资350万元,完成高山花海建设工程,种植高山杜鹃、茶梅及草花。

    全力实施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其中投入资金5000万元,完成镇区道路景观提升,持之以恒推进滨海慢生活型小城镇建设,并被评为省级样板镇。目前,该镇建成区的绿地面积达到2778.8亩,绿地率26.5%,林木覆盖率26.1%,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6.8平方米。

    同时,建立森林防火长效管理。建立以“政府全面负责,部门齐抓共管,群众广泛参与,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消防工作机制,制定以镇、村、户三级责任单位的森林防火预案。成立一支由15人组成的森林消防队伍,配备森林消防车1辆,不定期开展巡逻。健全依法护林制度。建有一支由18人组成的专职护林管理队伍,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分区负责,定期上山巡查,确保森林安全。

    下一步,该镇将全面完善长效管护机制,充分挖掘森林生态文化,坚定不移地实施林业生态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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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