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化服务 加强排摸和定期探访 自疫情发生以来,区民政局及时组建“疫情防控社会救助工作”群,将上级民政部门的有关通知和部署要求迅速传达至各镇(街道)。加强对行动不便、居家隔离困难群众的定期探访和疫情防控宣传。特别是对散居特困人员、散居孤儿、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众,指导镇(街道)通过村居干部、儿童主任、党员志愿者等力量,通过电话、视频、上门等方式加强定期探访,了解掌握他们的身体状况和生活状况,督促监护人全面落实监护照料服务责任, 特困探访服务落实到位。疫情发生后,区民政局在每个镇(街道)组建由镇(街道)民政干部、联村干部、村社区干部和党员志愿者组成的疫情排查小分队,对全区286名特困人员的健康状况、行动轨迹进行全面排查、定期探访,发现医院住院治疗24人、在家居住28人,对这些未集中居住的特困人员落实“一对一”探访制度,落实专人探访看护,其中家属照看24人,镇村干部照看11人,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和医护人员照看17人。 儿童管护工作落实“双保险”。对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等需要特殊关爱的未成年人群体,区民政局组织镇(街道)做好定期走访探视工作,不落一户,不落一人,做好该群体在疫情期间的监护人员+探访人员管护“双保险”,确保一旦出现儿童监护人出现被隔离或发生意外等情况,探访人员可以第一时间补位。疫情期间,2名困境儿童(萧王庙、方桥各1名)因家庭成员有外出史,被居家隔离观察14天,均于2月上旬解除隔离,期间儿童主任每天定时探视并代买生活用品,区民政局每日跟踪关注儿童健康状况并将米和油送至2名儿童家庭。 困难群众探访服务做细做实。区民政局建立红色代办制度,对低保、低边等困难家庭和居家隔离无法外出、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等有特殊困难的群众,组建由机关干部、村社干部、党员志愿者组成的“红色代办队”,通过网格排查、电话联系、微信建群等方式收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帮助解决买菜购物等实际困难,并根据不同诉求信息提供个性化服务。由志愿者为行动不便的低保对象上门免费理发;定期联系疫情期间没有居住在户籍所在地的低保、低边家庭,并组织志愿者前往部分低保老人居住地慰问探视;何美蓉工作室等公益社会组织为低保家庭和困难残疾人家庭送去米、油等爱心物资。 特殊群体刚需服务有保障。疫情期间老年食堂暂停运营,对于独居、高龄、失能失智等居家困难老人,区民政部门及时调整服务方式,依托属地村(社区),依靠社工、志愿者、热心居民等力量为老年人提供助餐、配药等刚需服务,指导村(社区)采取邻里助餐和结对帮扶的方式,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对于疫情期间在外居住不能返院、复工复产后子女工作而无人照料的老人,区民政局进行了重点排摸,实施分类管理,并积极整合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资源,在各镇(街道)招募当地服务人员,为有需要的老人提供上门探视、精神关怀服务。截至目前,承接该服务的公司已经通过电话慰问100多名老人、并为10余名有照护需求的老人提供探视服务。 帮扶措施多样有力。松岙镇在疫情防控初期,就开展了以独居老人和困难老年人为重点对象的大排查,联村干部、村居干部挨家挨户上门探访,对排查出来的对象确定探访人员,宣传防疫知识,为他们测量体温、送去物资。溪口镇做好村(社区)党员“一对一”结对困难对象,引导提升党员志愿者在探访服务中的参与度,做好在册困难家庭的探访工作,了解到低保、低边等困难家庭因疫情影响困难加重的,及时向镇民政部门上报临时救助需求,并发放口罩至困难人员手中。对外来务工隔离人员做好代买蔬菜、代充煤气等服务,并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送去学习资料。方桥街道民政干部、村社干部协助爱心蔬菜种植农户收割、整理打包蔬菜,运往低保、困境儿童等困难群众家中,帮助他们平安度过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江口街道民政部门集中采购一批鸡蛋、冬笋等生活物资,并将爱心菜农捐赠的萝卜等蔬菜,组织“凡心志愿者”送至辖区内困难老人、残疾人家中。 简化手续 强化困难群众兜底保障 畅通救助渠道,回应求助需求。区民政局将区、镇(街道)社会救助投诉举报电话作为社会救助咨询服务电话并全面公开,为避免社会救助窗口现场办理人员聚集,倡导群众通过电话预约等方式进行社会救助政策咨询和救助申请。 简化救助手续,坚持应保尽保。疫情防控期间,区民政局优化简化社会救助审核审批程序,充分利用省大救助信息平台开展申请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查,通过微信、电话等减少入户调查环节,及时将新申请低保等社会救助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对在册低保低边对象,除过世人员即时退出外,其他在册对象适当延长复核期限。2020年1月至今,全区新纳入低保55户71人,低保边缘户1户2人、特困人员4人、孤儿1人、困境儿童17人,合计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3551.6万元,其中,低保金1675.6万元、孤儿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107.55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581.71万元、春节困难群众慰问金8771户641.48万元。 及时足额发放物价补贴。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消除疫情期间物价上涨带来的生活压力,区民政局根据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发放工作要求,及时启动2019年12月和2020年1月、2月物价补贴机制,足额发放物价补贴37387人次774.55万元。 放宽户籍限制 启动“急难型”临时救助 加强兜底保障工作。疫情期间,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兜底中的兜底”作用,对因疫情影响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及时纳入临时救助,积极开展先行救助,并向低保、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优先免费发放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帮助救助对象做好病毒防范。自2020年1月20日以来,全区临时救助97户207人次,已发放救助资金18.825万元,区民政局、各镇(街道)已向救助对象免费发放口罩1万余个。 解决困难外来务工人员临时困境。放宽疫情期间救助户籍地申请限制和急难型临时救助条件,对因旅游、探亲、务工等原因滞留奉化的湖北籍困难群众和外来务工群体中的困难人员,已由卫生健康等部门实行隔离后确认未感染的健康对象,启动急难型临时救助。紧急救助外省籍困难群众3人,发放救助金4000元,救助湖北籍滞留人员定点酒店安置1人,救助费用合计2450元。 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区救助管理站疫情期间与卫生部门建立了疫情防控专线,所有滞留人员一律不得外出,暂停救助人员护送返乡工作。对长期滞留人员实施分间居住、分散就餐,体温一天两测,离开房间需戴口罩及一次性手套。疫情期间即时救助人员由公安部门核查行动轨迹,并经核酸检测合格后送至救助站。疫情发生以来,救助23人次,其中长期滞留人员14人,即时救助人员9人。 通讯员 张磊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区民政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上级民政部门决策部署要求,降低门槛、简化手续、细化服务、强化措施,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对基本民生的兜底保障功能,有力有效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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