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邬万春 方珊 近日,一位胡姓老人向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值班律师咨询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及相关赔偿事宜。工作人员在询问、解答过程中发现,老人所描述的事情经过与之前陆续来访咨询的其他几位当事人的情形基本一致,后经证实,属于同一起交通事故。 经了解,该起交通事故发生于2019年8月,事故造成一死四伤。四位伤者均为70岁以上的老年人,其中三位伤者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为不同等级程度的伤残。事故发生后,因肇事司机无经济履行能力,四位老人自费治疗了伤情。 经审查,老人符合法律援助申请条件,工作人员当即受理了申请,并主动与其他三位老人取得联系,询问是否需要提供法律援助,同时考虑到其中两位老人因交通事故致伤行动不便,无法到现场办理,且不会使用手机、电脑等设备进行网上申请的情况,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马上启动“特定群众申请法律援助跑零次”机制,专门派出工作人员以及援助律师到老人家中为其办理相关的申请手续,听取当事人的诉求。 据悉,日常在受理法律援助案件中,经常会遇到特殊人群来申请援助的情况,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法雨春风”法律服务活动,为了将法律服务更优质高效地送到群众身边,今年,区司法局将“特定群众申请法律援助跑零次”列为服务群众的一项重点工作,开展主动上门服务,让特定群众充分享受到法援惠民的便利。针对高龄老年人、残疾人等行动不便人群的实际情况,由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安排工作人员和援助律师主动上门,开展法律援助审批、调查取证、事后回访等相关环节的服务,实现法律援助申请快捷化、服务零距离,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为高龄老年人安排工作人员和援助律师上门开展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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