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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3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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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下月起实施

劳动保障部门大力开展普法宣传

    本报讯(记者 袁伟鑫 通讯员 陈峰)《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将于5月1日起实施。连日来,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奔走于全区各个在建工地,开展上门宣传。

    近几年,我区深入开展“奉化无欠薪”建设活动,成效明显,是宁波市两个“无欠薪”区县(市)之一。“工程建设领域是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重点,涉及人数多、金额大。”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裘维辉告诉记者,自2017年我区创建“无欠薪”区县(市)以来,相继制定了预防、处置、惩戒等工作制度,取得了一定成效。“我们通过数据化缴费系统的相关信息显示,对那些水、电、社保等缴费出现异常的企业,会提前介入防止拖欠工资情况的发生。”

    裘维辉表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针对工资支付行为不规范、工程建设领域欠薪突出、监管手段不足等实际问题对症施策,尤其是加大了对欠薪企业的惩戒,切实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下步,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计划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有声势有影响的宣传活动,通过宣传册、横幅标语、专题培训会等方式全面宣讲,增强各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责任意识和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同时狠抓制度落实,排除拖欠隐患,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巩固奉化无欠薪城市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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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