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审判人员和检察人员实行任前公示的制度》规定,将拟提请任命的胡敏赞等同志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和群众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在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任职有异议的,可来电向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反映(联系电话:89286035,13616885789)。 2、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有明确内容。为便于调查核实,来电请说明真实身份及联系电话,我们将做好保密工作。 3、本公示期限为7天,从即日起至2020年5月28日止。 奉化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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