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徐华良 袁冰露 通讯员 毛龙飞)记者昨天从区农机畜牧发展中心了解到,我区已有194辆变型拖拉机实行报废,每辆补偿3500元,这些变型拖拉机将永远退出历史舞台。 据统计,我区有在册上道路变型拖拉机544辆。变型拖拉机是指货箱与底盘一体化的上道路拖拉机,与普通货车相比,变型拖拉机价格低,驾驶员准入门槛低,路桥费、保险费、营运管理费等费用少,因此备受运输行业青睐。但是,到了年限的变型拖拉机因燃烧不充分,导致尾气排放增加,污染环境。同时,变型拖拉机发生故障和事故的概率增大,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根据有关规定,变型拖拉机在注册登记之日起满12年实施报废。如今,为鼓励变型拖拉机报废,宁波和我区出台政策,对变型拖拉机实行报废补偿,每辆补偿3500元。变型拖拉机报废不但有利于促进老旧农业机械的更新换代,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还能有效保障安全生产。 今年以来,区农机畜牧发展中心加大变型拖拉机报废力度,组织人员深入农村田头,向拖拉机手广泛宣传变型拖拉机报废的好处、报废补偿政策及不报废的危害,以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对已到报废年限的变型拖拉机,该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与拖拉机手联系沟通,要求他们及时报废。加强对变型拖拉机上道路的检查,一经发现已到报废年限仍在上道路运输的变型拖拉机,一律实行强制报废。 据该中心副主任陈克明介绍,下步,该中心还将对联合收割机实行报废补偿,使用年限10年内的联合收割机报废可享受报废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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