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翀 消防通道就是生命通道,这是常识。但笔者发现,一些小区的消防通道经常被私家车占据。究其原因,既与人们消防意识淡漠有关,也有执法不严的问题。 在锦屏街道长岭小区一处悬挂着“消防通道严禁停车”的铁门前,每晚停放的私家车把该处消防通道堵得严严实实。在现实生活中,发生火灾等紧急险情是小概率事件,加之在停车难的“催化”下,不乏有人抱着侥幸心理占用消防通道,以减少寻找车位的麻烦。 根据《消防法》相关规定,单位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行为的,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个人有该行为的,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然而,现实中较少有人因堵塞消防通道受到处罚。正因为追责力度偏软、执法存在难度,才在客观上纵容了一些车主的侥幸心理,导致消防通道处于“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的尴尬境地。 消防通道作为生命通道不得被占用、堵塞、封闭,这个底线不可突破。作为执法部门,理当对无视规则、堵塞消防通道的行为及时制止和处理。此外,更需提高违法成本,不能只是罚款了事,因为相对于抢险救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罚款代价显然太低,根本不足以让违法者警醒,也罚不出违法者的消防意识。只有通过法律压实责任,真正做到有责必查、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才能让消防通道在火灾到来时成为真正的生命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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